FAQ-問題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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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飲水機的維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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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善飲用水水質的不二法門─加強飲水機的維護管理 壹、維護管理 * 一、公私場所應依其設備之種類及型式,執行定期維護工作,其屬指定公告之公私場所設置飲用水設備者,應依申請登記時,檢具之飲用水設備維護管理說明書執行定期維護工作 * 二、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自行或委託專業機構辦理維護,每月至少一次,並將每次維護內容詳細記載於飲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紀錄應保存兩年,以備主管機關查核。 貳、飲水機抽驗結果 根據九十五年一月至十二月環保機關抽驗結果,來自水抽驗一○一○四件,不合格五○件,不合格率僅百分之○點四九,但公司場所及各級學校飲水機抽驗三五八六件,不合格○件,合格率高達百分之百。 参、大眾對飲水機的信心及期望 根據研究調查發現,公司廠所設置飲水機,一般民眾大都不信任其水質〈佔百分之五十三點七〉,僅百分之五點七信任其出水水質,其主要原因認為維護管理不周占百分之八十八點一,故一般民眾期望能定期維護飲水機〈佔百分之七十四點七〉及定期檢驗水質〈佔百分之七十七點七〉。 肆、飲水機維護管理之必要性 以往設置飲水機者不知道飲水機定期維護的必要性,或是只編列購置飲水機的經費,但後續並未再編列維護的經費,以致維護清洗不週,造成濾心或輸水管線中孳生細菌,反使經過飲水機處理後的水質不符合飲用水質標準。 根據研究,飲水機使用兩週至一個月後便需清洗維護一次,否則微生物項目難以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中大腸桿菌群每一百毫升六CFU之規定。 伍、飲水機水質檢驗及維護管理之規定 根據飲用水管理條例要求定期維護及檢驗水質的飲用水設備只有連續供水固定設備這一種,因為此種設備有前過濾、活性碳、或逆滲透等濾心或濾材,必須定期清洗維護,否則會孳生細菌。至於其他供應飲用水的方式,如它沒有必須維護的濾心或濾材,例如開飲機、水壺、鍋爐或包裝水等,均不在飲用水管理條例此次修法的規範之內,換言之此種方式提供飲用水供人飲用者不需定期維護及抽驗水質,亦為不錯的選擇。其實自來水水質良好地區並無必要再加裝淨水器。 以台北市為例,自來水的硬度平均都在50mg/L以下,已是屬於軟水,可是卻仍有很多學校加裝RO逆滲透的飲水機,再自行處理自來水,實在是多此一舉,也為學校後續的維護及水質檢驗帶來麻煩。 陸、 水質檢驗及公布 * 一、應至少每三個月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一次水質檢驗。 * 二、水質檢驗項目: o (一)、以自來水為水源者:經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檢測大腸桿菌群。 o (二)、非以自來水為水源者:經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檢測大腸桿菌群;其水源應每隔三個月檢測硝酸鹽氮及砷。其中水源之硝酸鹽氮及砷,連續一年檢測結果均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時,自年次起改為每隔六個月檢測一次。 o (三)、每三個月應執行水質檢驗之台數比例為八分之一,並採輪流且迴避前已完成檢驗設備之方式辦理。 o (四)、水質檢驗發現飲水機水質不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者,該管理單位應即依序採取下列措施: + 1、關閉進水水源,停止飲用。 + 2、於飲水設備明顯處懸掛告示警語。 + 3、進行設備維修工作。 柒、水質標準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改善飲用水水質的不二法門─加強飲水機的維護管理水樣別 水質項目 最大限值 飲用水水質 (處理後水質) 大腸桿菌群 6 CFU/100毫升 飲用水水源 硝酸鹽氮 砷 10 毫克/公升 0.05毫克/公升 捌、開罰 違反飲用水設備維護及檢測相關規定者可處以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上罰緩;同時,飲用水水質亦須符合飲用水水質標準,違反者將可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完以下罰緩。 轉載自:行政院環保署網頁 http://www.epa.gov.tw/ch/aioshow.aspx?busin=235&path=3745&guid=40311cee-549b-45ce-ad4e-821263260a3c&lang=zh-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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